桃江县城户口退伍军人可以申请经济适用房不?在桃江县城没有住房
  • 来信标题: 桃江县城户口退伍军人可以申请经济适用房不?在桃江县城没有住房
  • 来信时间: 2019-03-08 14:41:25
  • 来信内容: 桃江县城户口退伍军人可以申请经济适用房不?在桃江县城没有住房
  • 答复部门: 益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回复时间: 2019-03-14 14:03:37
  • 答复内容: 您好,目前我县保障性住房仅包括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房近年已停止审批。根据《桃江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的规定,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三类人员:1、外来务工人员:申请人及家庭成员为非工作地户籍,申请时正在用人单位务工,且已与用人单位连续签订2年以上(含2年)的劳动合同,并已缴纳2年以上(含2年)基本养老保险,在工作所在地乡镇范围内无自有住房;2、我县从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中公开考聘、考录的新就业人员,毕业录用未满六年并已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本人及其父母在工作所在地无私有房产且未租住直管公房和单位自管公房;3、低收入/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低收入家庭认定结论/低保证,且无房或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小于、等于13平方米),户籍为桃花江镇(居住年限在五年或五年以上)。(如有疑问请咨询桃江县住房保障中心,电话:0737-8881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