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一)上级有要求。今年2月22日,经省委书记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在益阳高新区开展规范人员管理试点,要求分类梳理承担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移交至所在地党委、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承担。2024年第13次市委常委会会议专题研究园区试点改革任务,提出园区改革要实现“瘦身、强能、提质、增效”目标。
(二)现实有需要。益阳高新区自1991年成立发展至今,所承担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日益繁多,社会事务包袱日益沉重。剥离社会事务管理职能后,将有利于益阳高新区轻装上阵,更好地聚焦主责主业,集中力量抓好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和产业发展。
(三)外地有经验。2023年上半年,湘潭高新区、经开区和株洲经开区等园区主动推行园区改革,改革的成果获得了省委主要领导的高度肯定,为益阳高新区剥离社会事务管理职能提供了可以借鉴的成功经验。
二、重要意义
结合近年来国、省政务服务事项目录调整情况以及园区社会事务剥离改革,依法依规依程序对益阳高新区园区赋权事项进行调整并剥离益阳高新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持续优化园区赋权结构和质量,更好的服务园区企业、产业和项目发展。
三、主要内容
本轮赋权按照“应剥尽剥,宜剥尽剥”的原则,编制了《益阳高新区园区赋权事项保留清单》《益阳高新区园区赋权事项新增清单》《益阳高新区园区赋权事项移交清单》《益阳高新区园区赋权事项取消清单》《益阳高新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移交事项清单》《赫山区赋权事项新增清单》,赋权事项保留49项,新增36项(其中向益阳高新区赋权30项,向赫山区赋权6项),移交150项,取消19项;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移交事项方面,共移交城市管理等19个职能类别135个具体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