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文明创建
市政务中心:让志愿者保险为志愿者保驾护航
发布时间:2018-06-13 00:00 作者: 来源: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字体:【大】 【中】 【小】 浏览次数:



《志愿服务条例》自2017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条例》明确了对于志愿者权益的法律保障,指出志愿者的基本权益包括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的选择权、对志愿服务活动信息的知情权、受培训权以及安全保障权。志愿服务组织安排志愿者参与可能发生人身危险的志愿服务活动前,应当为志愿者购买相应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从2017年开始,市政务中心每年为志愿服务队的成员购买了志愿者团体意外伤害保险,这样,我们才能进一步壮大志愿者队伍,大胆组织和激励全体志愿者轻装上阵,有针对性地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积极搭建志愿服务平台,不断拓展志愿服务领域。

下步中心将从三个方面着力,让志愿者权益得到进一步的保障:一是提升服务质量,进一步完善服务内容和工作方式,努力提高志愿者保险的知晓率、购买率;二是加强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大志愿服务安全宣传,切实增强组织者和志愿者的安全意识与风险防范技能;三是营造良好氛围,广泛普及服务他人、奉献社会的志愿服务理念,让志愿服务融入人们的日常生活方式,提升志愿服务精神的社会影响力。(窗口管理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