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益阳高新区管委会,大通湖区管委会,益阳东部新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理顺条块关系,严格基层工作职责事项准入,促进乡镇(街道)职能转变,减轻乡镇(街道)行政负担,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关于全面加强基层建设的若干意见》(湘发〔2019〕13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规范乡镇(街道)职责权限实施方案〉等五个方案的通知》(湘办〔2019〕85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建立健全乡镇(街道)职责准入制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职责准入。县级职能部门不得随意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职责范围内的行政事务下放、委托或交由乡镇(街道)承担。确有需要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委托或交由乡镇(街道)承担行政事务的,必须坚持依法下放、宜放则放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条件和程序,经区县(市)委、区县(市)政府(管委会)研究决定后才可以下放、委托或移交。
二、完善制度机制。各区县(市)要建立本行政区乡镇(街道)职责准入制度,依法明确职责准入的条件,严格申请、审核、决定、调整等准入工作程序。要建立乡镇(街道)职责准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确定联席会议牵头单位、成员单位及其工作职责,不断完善乡镇(街道)职责准入工作机制。
三、落实保障措施。坚持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倾,做到权随事转、人随事转、钱随事转,加强下放给乡镇(街道)事权的人才、技术、资金、网络端口等方面保障,提高乡镇(街道)承接能力。
四、强化工作责任。各区县(市)委、区县(市)政府(管委会)要切实履行建立健全乡镇(街道)职责准入制度的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确保于11月10日前行文印发本区县(市)乡镇(街道)职责准入制度和乡镇(街道)职责准入指导目录(见附件),为实现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制度保障。
五、加强监督管理。区县(市)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对下放到乡镇(街道)的相关职责进行常态化监管,推动乡镇(街道)职能转变,切实为基层减压松绑。县级职能部门不得硬性要求乡镇(街道)对口设立机构,或者以签订“责任状”、分解下达指标、考核验收等方式,把工作责任和任务转嫁乡镇(街道)承担。对乡镇(街道)承担下放工作职责的考评,按区县(市)统一规定和部署进行。市审改办将建立健全乡镇(街道)职责准入制度相关工作纳入2020年度区县(市)放管服改革绩效考评内容,适时对各区县(市)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评价。
请各区县(市) 于11月10日前将乡镇(街道)职责准入制度(纸质公文扫描件)和乡镇(街道)职责准入指导目录(电子版)向市审改办报备(电邮:591655220@qq.com)。
附件: 区县(市)乡镇(街道)职责准入指导目录(参考文本)
益阳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10月22日
附件 区县(市)乡镇(街道)职责准入指导目录(参考文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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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职责名称 |
文件依据 |
条款表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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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党群工作(X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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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 中央、省委、市委、县(市、区)委的决议,领导本地区的工作和基层社会治理,统筹辖区单位、组织开展工作,支持和保证行政组织、经济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充分行使职权。 |
中国共产党章程(2017年修改) |
第三十二条 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它的基本任务是:(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创先争优,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第三十三条 街道、乡、镇党的基层委员会和村、社区党组织,领导本地区的工作和基层社会治理,支持和保证行政组织、经济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充分行使职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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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负责党内监督,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维护 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 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 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按权限研究决定 党员干部纪律处分事项。 |
中国共产党章程(2017年修改) |
第四十六条 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专责机关,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 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 反腐败工作。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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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平安建设(X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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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城镇管理(X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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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社会建设(X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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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民生保障(X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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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综合保障(X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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