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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全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4-06 11:08 作者: 来源:未知来源 字体:【大】 【中】 【小】 浏览次数:

益政办函〔201234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2年全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

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大通湖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2012年全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 一二年三月三十日


 

2012年全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

 

2012年全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学习贯彻实施《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122号)和《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紧紧围绕“坚持科学发展,奋力后发赶超,建设绿色益阳”的总体思路,加快建设民本政府、法制政府、效能政府和廉洁政府,加大工作落实力度,力争政府信息公开实现新突破,行政权力运行公开取得新进展,政务服务体系建设迈上新台阶,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取得新成效,切实提高政务公开政务服务社会效益,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服务。

一、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

(一)围绕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不断拓展公开的范围和内容。各级行政机关要严格按照《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省政府令第245号)和有关文件的要求,主动、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要全面,不断细化。完善政府投资项目立项前公示制度,公开重大建设项目的规划、用地、立项、招投标以及施工单位、工程进度、竣工验收、预算决算等信息。重点公开预算执行与决算的审计报告、民生工程专项资金审计结果、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和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审计结果。大力推进对重点部门、重点领域以及涉及民生、环境保护等重点资金、重点项目的审计结果公开。推进公共资源交易信息、交易制度、评标方法、操作程序、收费项目等关键环节信息公开。抓好重大突发事件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公开,客观公布事件进展、政府举措和调查处理结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二)立足方便群众,不断完善公开形式。加强门户网站建设,界定好主网站和子网站的任务,科学设置信息公开栏目,及时培训后台发布人员。重视政府公报的编发,加强部门单位公示栏建设,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

(三)注重制度建设,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案例汇编工作,加强典型案例解剖研究工作,深入分析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中的突出问题,总结普遍有效的工作经验,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的制度。各级政府信息公开主管机构要加强对各部门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指导,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四)明确职责,加强队伍建设。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做到有专(兼)职机构负责,有专职人员承办,确保政府信息的准确、及时发布和更新。各级政府信息公开主管机构要根据工作需要,适时组织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职人员的业务培训,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的不断提升。

二、进一步推进行政权力运行公开

(一)深化权力公开,推进权力透明运行。按照职权法定、权责一致的要求,继续清理、审核行政权力,完善行政职权目录和行政职权流程图,并及时向社会发布。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全面完成清权确权工作,确保国家工作人员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开展工作。继续加强对行政执法过程中自由裁量权的清理及其基准的细化量化。依托电子政务平台,推进权力网上运行,促进权力运行过程动态公开。

(二)深化行政决策公开,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建立健全体现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要求的决策机制,增强公共政策制定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等,在决策中要广泛听取、合理吸收各方面意见,并反馈或公布意见采纳、决策执行情况,推进行政决策过程和结果公开。积极探索建立重大决策程序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作为决策的必经程序。大力推进网络问政,在政府门户网站开设问政互动平台,畅通诉求表达渠道,建立和完善对群众意见的收集、整理及回复制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积极引导群众有序参与,逐步扩大行政决策公开的领域和范围。

(三)加大行政审批公开力度。公布本地区本部门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继续清理、调整和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公开办理程序,强化过程监控,加大审批结果的公开力度,建立行政审批事项的动态管理制度。

三、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

(一)切实提高行政效能。按照 “两集中两到位”的要求,做到行政审批项目应进全进。继续抓好授权到位,确保审批项目在政务中心窗口按承诺时间审批办结,解决服务对象“两头跑”、“多头跑”和审批效率不高的问题。

(二)创新审批方式,推进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市县政务服务中心要把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摆到突出位置,抓紧推进。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改进监管手段,推动实现窗口之间和政务服务中心之间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作到上下联动、前后互动,大幅提高审批效率。实施电子监察,将行政效能监督“关口”前移,对行政审批服务全过程开展实时监督、提示、评价,并作为年终考核评议的基本依据。积极探索和不断完善“外网告知、外网受理、外网反馈、内网办理、内网监察”的电子审批模式。

(三)切实落实好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关于加强市政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益办〔201174号)文件精神,各窗口单位要选优配强窗口工作人员,强化保障,不断提升窗口形象和服务水平;政务中心要不断规范管理,加强对窗口工作人员的监督考核,确保服务优质高效。区县(市)参照建立相关的制度,抓好落实。

(四)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努力打造一流的政务服务团队。市县政务服务中心要通过大力实施凝聚力工程,真正让窗口工作人员把优质服务的理念提升到认识上,深化在岗位上,落实在行动上。组织开展政务大厅工作人员礼仪知识培训、业务技能培训、法律知识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五)加快乡镇政务服务中心和村级代办点建设。进一步加快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各区县(市)的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建成率要达到100%。对已建成的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要加强指导和督查,完善管理,确保正常运行。加快村(社区)为民服务代办点建设步伐,今年年底村(社区)为民服务代办点建成率要达到50%以上。

四、进一步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

(一)建立健全各项制度,规范公开内容。跟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医院、学校、通讯、金融、公交、公用等公共企事业单位,都要全面推行办事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建立和完善办事大厅、服务热线等平台建设。编制并向社会公布办事公开目录,重点公开岗位职责、服务承诺、收费项目、工作规范、办事程序和监督渠道。

(二)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办事公开的领导和示范点的培育与创建。主管部门要切实承担起对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职责。

五、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的监督检查

(一)市直部门,县乡两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把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作为政府管理创新和职能转变的一项经常性、基础性工作来抓,注重建立健全制度、明确职责、督促落实。继续加强和完善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的日常检查和年度考核,科学细化量化考核标准,增强考核标准的指导作用,增强检查督促的推动作用。积极探索建立推进和保障政务公开政务服务的长效机制,确保我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扎实全面推进。

(二)各级政务中心(政务公开办)要认真履行职责,在各级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好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加强宣传、营造氛围,推进落实上级对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的部署。主动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和纪检监察的纪律监督,自觉接受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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