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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全市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13-03-28 16:17 作者: 来源:未知来源 字体:【大】 【中】 【小】 浏览次数:

益政办函〔201320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3年全市政务公开和

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大通湖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2013年全市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要点》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320


 

2013年全市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要点

 

2013年,全市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原则,突出重点、统筹推进,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办发〔201122号和湘办发〔201116号文件精神,努力在“深化”上下功夫,在“规范”上做文章,不断提升全市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

一、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一)推进财政预算决算、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在公开各级财政预算决算的基础上,推进政府部门预算和决算公开,扎实推进财政专项支出预算公开,特别是做好与人民群众的利益密切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三农”等方面财政专项支出的公开工作。

(二)推进重大民生信息公开。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向社会公布年度保障性安居项目建设计划、项目名称、开工和竣工情况、建设地址、建设方式、总套数以及分配政策、程序、房源、对象、过程、结果和退出情况等信息,确保建设和分配工作公开透明。加大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公开力度,对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专项检查整治、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查处等日常监管信息以及风险评估和风险警示信息都依法公开。加强环境核查审批信息、监测信息、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污染、应对措施等信息的公开。

(三)推进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信息公开。推进征地拆迁信息公开。在征收补偿方案报批前要严格履行公告、告知、论证、听取意见等程序,扩大社会公众对征地拆迁工作的参与,做好补偿方案、补偿标准、补偿结果等各个环节的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工作透明度。推进安全生产事故信息公开。加强政府组织安全生产举措、安全事故处置进展、风险预警、防范措施等信息的公开。加大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对关乎民生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及各类收费的审批、管理和价格监督检查情况等信息及时公开。推进工程建设招投标信息公开。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公告、结果、相关批文及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等信息公开。

(四)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及时发布和更新各类政府信息,继续完善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新闻访谈节目等公开方式。发挥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的便民服务功能,积极拓展市长热线电话、短信平台、政务微博等公开渠道,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强化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完善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明确答复主体和责任,提高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满足人民群众获取和利用政府信息的需求。

二、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一)改革行政权力运行机制。将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全面清理各类行政职权,编制职权目录,明确职权名称、内容、行使主体和法律依据等,依法向社会公开。加强内部公开和监控,建立完善电子监察系统,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过程的监控,促进行政权力规范行使

(二)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立行政审批事项的动态管理制度,继续规范、调整和减少行政审批事项,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开展好第六次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布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和办事流程。

(三)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投诉和行政执法结果公开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行使,细化、量化裁量基准,最大限度压缩自由裁量空间,公开裁量范围、种类、幅度和结果。

(四)扩大行政事务公开的领域和范围。进一步完善并公开公共资源配置、重大项目建设、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决策机制和实施程序,让人民群众及时了解、有序参与重大行政决策。

三、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

(一)规范政务服务中心运行管理。区县(市)政务服务中心名称按照湘办发〔201116号文件要求,统称为XX县(市、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规范政务服务中心机构性质、进驻部门和运行模式,推进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明确和强化政务服务中心职能定位,加强组织、编制、财政等方面保障。建立健全政务服务中心管理、监督、评价和责任追究机制和相关制度,完善“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一个窗口收费”的运行模式。各类行政服务事项应进全进,并做到授权充分、运行规范、服务到位,切实发挥政务服务中心的功能和作用。推动政务服务中心形成集行政审批、公共服务、资源配置、电子政务、效能投诉、信息公开等多功能于一体的综合型政务服务平台。

(二)加强政务服务平台信息化建设。积极推进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在政务服务和效能监察中的应用,将各级政务服务机构信息化纳入当地电子政务建设总体规划,规范技术标准,加强统一运筹、资源整合和合理配置,逐步实现网上审批、缴费、咨询、监督以及联网核查等事项,推进不同层级政务服务机构之间实现网络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

(三)加强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力争今年全市所有乡镇(街道)建立便民服务中心,80%的便民服务中心实现设施配套、功能完善、机制合理,形成服务便捷、管理规范、廉洁高效的基层政务服务体系。加大项目进驻力度,将计生、国土资源、林业、民政、劳动保障、财税、水利、农机、新农合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纳入便民服务中心公开规范办理,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人要兼任便民服务中心主任。根据办理事项的服务流程、所需材料及收费情况制作便民服务指南或便民服务卡供群众取用。工作人员实行挂牌上岗,便于群众联系和监督。区县(市)人民政府要协调督促财政、人社、国土资源、住建、民政、农业、林业、卫生、计生、工商、税务等部门对涉农审批、办事服务、收费项目进行认真清理,对能下放的权限坚决下放,并确保事项进驻便民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切实方便基层群众。

(四)加强政务服务资源整合。以政务服务中心为主体,逐步实现各级各类政务服务平台的整合与连接,形成上下联动、横向互通、层级清晰、覆盖城乡的政务服务体系。

四、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

(一)面向社会服务的公共企事业单位特别是医院、学校、公交、供水、供电、供气、金融、通讯等涉及民生的单位,要全面推进办事公开制度,提供高效便民服务。

(二)总结推广办事公开示范点建设的经验和作法,编制并公布服务项目目录和办事指南,进一步规范办事依据、服务程序、服务时限、服务承诺、收费标准和监督渠道。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行业办事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五、强化组织保障和考核指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推进力度。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进一步健全工作机构,配强工作人员,保障工作经费,加强工作力量。将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司法公开、办事公开和村务公开等有机结合起来,探索联动办法,形成工作合力。

(二)强化监督检查和考核指导。要把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继续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行政机关绩效考核和民主评议范围,制定举报受理和责任追究规定,明确责任追究主体、内容、程序等,对工作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单位和责任人员严格问责。市县两级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政务中心要科学制定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考核评估办法,明确考核评估的内容和程序,采用网上检查、现场检查和群众评议等多种形式,认真进行考核评价,增强考核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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