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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全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15-05-05 09:57 作者:市政务中心 来源:益阳门户网 字体:【大】 【中】 【小】 浏览次数:

                                                  益政办函〔2015〕28号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全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益阳高新区管委会,大通湖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2015年全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4月23日


                                            2015年全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

  

  2015年全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本着“依法、公开、便民、高效、廉洁”的准则,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着力提高政务公开政务服务的公信力与执行力,切实保障和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一、深化政府信息公开

  (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用,提升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水平,综合运用文字、数字、图表、影像等方式,及时全面公开各类政府信息。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建设,配备必要的服务设施,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继续发挥新闻媒体、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的作用,充分利用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及时发布各类权威政务信息,及时便捷地与公众进行互动交流。

  责任单位: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二)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1. 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积极推行和依法公开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收费清单“四张清单”。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公开的内容、标准、方式和程序。所有行政审批事项以及企业和群众密切相关的行政职权和便民服务事项,全部通过各级政府网站和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服务网公开。加强动态管理,及时公开取消、下放、调整以及实施机关变更的行政审批事项信息。推进审批过程和结果公开,重点做好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过程、审批结果公开工作。全面公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依法公开行政处罚动态信息,重点公开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责任单位: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具有行政许可和管理服务事项、行政处罚权的单位。

  2.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根据政府预决算编制工作进展,政府预算和决算重点科目支出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经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批准的部门预算和决算,除按有关保密规定不宜公开其资金使用情况的部门和单位外,所有使用财政拨款的部门均应公开本部门预算决算,并逐步公开到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力度,按照部门预决算公开范围,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同步公开。深化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信息公开。

  责任单位: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3.加强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着力抓好征地信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信息、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产权出让信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保障性住房信息、政府采购信息、工程建设项目信息等方面的信息公开。进一步做好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补偿标准、补偿结果信息公开,在征收范围内公开房屋征收决定、补助奖励政策和标准,向被征收人公开征收房屋调查结果、初步评估结果、补偿情况,实行阳光征收。

  责任单位: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房管局、市公路局。

  4.推动公共监管信息公开。加强环境信息公开,继续推进空气和水环境信息公开,推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及时主动公开污染环境监管信息、环境违法案件及查处情况、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情况。继续做好安全生产事故信息公开,建立预警预防信息发布和事故应急处置救援信息公开机制,逐步提高较大事故调查报告和调查处理信息的公开比例。加大对严重忽视安全生产的企业、性质严重的非法违法行为和可能酿成重特大事故的安全隐患曝光力度。推进国有企业财务相关信息公开,深入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推动企业信用信息公开。

  责任单位: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经信委、市环保局、市安监局、市国资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工商局。

  (三)深化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

  加强公共服务信息公开。以服务民生发展的学校、医院、城建、房产、通信、物业、供水、供电、供气、公交、交通、民政、劳动保障、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为突破口,编制并公开办事信息公开目录,将各单位的服务职能、服务范围、办理时限、办理流程、办理结果、工作制度、行为准则、服务标准、服务承诺、收费依据、处罚依据、便民电话、监督部门电话等内容在政府网站、新闻媒体上向全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推动行业服务水平的整体提高。全面启动第五批市级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示范点创建和命名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深入研究,认真组织推进重点行业公共服务信息公开工作。深化高考、中考招生信息和学校财务信息公开,推动科技管理和项目经费信息公开,做好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加大医疗服务收费信息公开力度,推进就业信息和社会保障信息公开,重点推进城乡低保信息,包括低保标准、申请审批程序、资金使用情况等信息公开。

  责任单位: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务中心、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计生委、各重点服务行业主管部门,市内高等院校和医疗卫生服务单位。

  (四)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规范依申请公开和举报办理工作,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及保存备查等各个环节的流程。改进完善申请办理和举报受理方式,加强与申请人、举报人的沟通,引导公众正确行使申请权和救济权。对涉及多个地方或部门的申请或举报事项,加强会商协调,依法依规妥善办理,有效防范涉法涉诉纠纷和负面舆情。

  责任单位: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二、全面落实审改成果

  按照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后公布的行政许可和管理服务项目目录,进一步做好审改成果的承接落实。继续深入开展审批项目梳理,通过审批项目再清理、审批流程再优化、申报材料再精简、承诺时间再压缩,提高办事效率。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中心继续按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做好项目取消、调整、下放和承接的后续衔接工作。

  责任单位: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具有行政许可和管理服务事项的单位、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中心。

  三、推进网上政务服务系统的开发和应用

  全面整合电子政务资源,提高在线政务服务能力,扩大网上审批服务范围,加快推进政务大厅和审批职能部门之间的信息系统对接。加强市、县两级政务服务大厅信息化建设,推动各级各类政务服务平台的互联互通,逐步形成纵向贯通、横向联动、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层级清晰、覆盖城乡的政务服务网络。市本级扎实搞好省科创系统平台的建设工作,在今年年底前要全面启用省科创系统。各区县(市)要继续推进全省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扩容升级,完善并联审批等功能,提升网上办事能力。要切实提高行政效能,提高上网率和办件量,实现红黄牌为零的目标。

  责任单位: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务中心、市直各单位、市电子政务办。

  四、创新政务服务方式

  按照“一口受理、规范办理、网上运行、统一办结”机制,进一步优化和规范审批服务流程。着力推进并联审批和重大项目办理网上运行。市本级要认真落实《益阳市中心城区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和联合验收暂行办法》(益政办发〔2014〕22号),逐步扩大并联审批的覆盖面。探索注册登记“三证合一”新办法。各区县(市)根据审改承接清理工作的实际,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并联审批制度。规范政务服务行为,严格实行受理单制度和按时办结送达制度,切实提高按时办结率。

  责任单位: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务中心相关窗口单位。

  五、健全政务服务体系

  以建设人民群众满意政务服务平台为着力点,健全服务网络,全力打造覆盖城乡、市、县、乡、村四级联动的全方位政务服务体系。尽快启动市本级政务服务中心新服务大楼建设。继续加强区县(市)政务服务中心的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高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水平,力争全市建成率达到100%并完善功能。村(社区)便民服务点进一步扩面提质。进一步明确基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机构的工作职责,不断提高基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水平。

  责任单位: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务公开办。

  六、加强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队伍建设

  (一)加强政务窗口作风建设。以“依法、便民、优质、高效、廉洁”为宗旨,加强政务窗口作风建设,树立政务窗口服务群众、对外开放、执行力强的良好形象,促进窗口工作人员办事公道正派、守纪律、讲规矩、语言和蔼、沟通有效,降低投诉,提高服务对象的满意度。

  责任单位: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务中心、市政务中心各窗口单位。

  (二)加强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队伍能力建设。通过举办培训班、以会代训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加强对不同层级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做好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的能力。市本级在年内组织对各区县(市)和市直部门从事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办理人员进行一次专业知识培训。

  责任单位: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务公开办、市直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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