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有关政务中心建设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市政务中心建设和政务公开工作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市直部门集中办理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行政事业和服务性收费;负责组织提供有关公共便民服务;
(三)负责政务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监督和考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受理、交办、督办政务窗口行政效能投诉;
(四)负责提供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及服务事项的代理代办服务;
(五)负责组织编制市人民政府及政府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和公开年度工作报告;具体承办市人民政府的政府信息公开事宜;
(六)负责指导协调区县(市)和市直部门的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工作;
(七)承办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其他具体工作;
(八)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
市政务中心(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内设5个职能科室:
(一)综合科
(二)窗口管理科
(三)政务公开科
(四)信息网络管理科
(五)业务监督科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益阳市政务中心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益阳市政务中心部门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为益阳市政务中心。收入来源主要为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既包括保障部门单位行政运行的经费,也包括政务公开、大厅学习培训、省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维护经费、窗口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奖励、政务服务大楼租赁和网络专线租赁、联审联验工作等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839.0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39.03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51.90万元,主要是今年增加了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经费30.89万,行政单位医疗、住房公积金等经费有所增加。
(二)支出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839.0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774.1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8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4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54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51.90万元,主要是主要是增加了与收入增加部分相对应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39.03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273.63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565.4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租赁费支出170.00万元,主要用于政务服务大楼租赁和网络专线租赁;运行维护经费395.40万元,主要用于大厅、各科室等专项业务、运行维护等方面。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部门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3.35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23.14万元,上升77%。
2、“三公”经费预算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0.8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8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7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7年减少2.53万元,主要是公务用车运行费由财政局统一核准为每年每台车7万元。
3、政府采购及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2018年益阳市政务中心无政府采购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