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益政发〔2013〕10号)、《益阳市财政局关于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益财绩〔2019〕198号)等文件精神,我中心成立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对2019年度“雪亮工程”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评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益阳市智慧城市和大数据中心(以下简称项目单位)是隶属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的副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6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内设机构6个(均为副科级):综合科、开发应用科、项目建设科、大数据运行科、网站科、网络科,设副科级领导职数6名。主要职能:为市政府有关部门实施智慧城市、大数据与电子政务项目立项审查、财政投资评审、竣工验收等提供技术咨询与服务;根据授权,负责市政府投资智慧城市、大数据(含基础数据库、主题数据库、共享数据库与数据交换平台等)、电子政务项目的建设、安全运行、日常运维管理;负责智慧城市、大数据、电子政务项目硬件对接工作;负责“互联网+政务服务”系统平台、政务云平台、容灾系统的建设、安全运行、日常运维管理;负责全市电子政务骨干网络的日常运维管理,承担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市级平台的建设、升级改造、运维管理;承担市政府门户网站、益阳政务服务门户网站、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门户网站、公共应用系统的开发建设、信息更新、运维与网络安全运行保障,协助政务公开主管部门实施政府信息网上公开工作;负责市直部门互联网统一出口的运行管理;负责归口管理市级网络信息化机房的日常运维管理,负责市直部门托管主机、虚拟主机的运行管理。
(二)项目基本情况
按照2017年市人民政府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共同制定的《益阳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顶层设计方案》部署安排,“雪亮工程”项目实行全市统一招标、统一规划、统一建设,围绕平安益阳建设,落实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集约化、联网规范化、应用智能化的有关要求,构筑平安建设新体系,全面提升全市的社会治安防控、应急处理和抢险救灾能力。该项目于2018年启动建设,目前正在进行竣工验收。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一类视频监控点;在全市范围内建设综治中心及配套设备;新建和改造边界安全接入设备;新建益阳市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交换共享总平台、益阳市综治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交换共享分平台,同时部署网格化管理系统等综治应用系统;新建益阳市公安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交换共享分平台,同时在视频专网部署视频结构化系统、车辆数据分析系统、车辆图片结构化系统、人脸结构化分析系统、视图库系统、公安视频侦查实战平台、融合信息分析平台等;在互联网新建视频资源发布及社会视频资源汇聚平台,实现社会资源的接入和发布;在政务外网和公安视频专网同时部署运维管理平台;依托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技术建设网络、计算、存储基础设施,并充分利用市级云计算服务器平台及配套网络设备降低建设成本。
二、项目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
2018年第18次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该项目按照市县分担、分期付款的原则,统筹资金安排。项目合同总金额为2.13亿元,其中,市本级合同金额为5221.56万元。根据合同约定,2018年度支付建设费用2000万元(利用中央下达资金支付)。剩余建设费用的支付,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完成终验后分五年进行,每年支付金额644.31万元,其中,我中心每年支付261万元,其余资金从公安机关办案经费中予以解决。2018-2019年,市财政共安排项目资金260.27万元,主要用于支付项目设计费、监理费和华为智慧城市峰会费用等,共计191.93万元,目前剩余68.34万元,从检查情况来看,项目资金支付程序基本合规,手续基本齐全。
三、项目实施情况
项目严格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实施,目前正在组织开展竣工验收。一是明确工作职责。项目单位明确了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项目建设,统筹安排、协调处理相关事宜。二是开展调研论证。前期,对项目进行了可行性论证,制定了实施方案,经专家评审后,报市政府批准,确定实施方案。三是组织工程造价,实施财政评审。按照实施方案进行工程造价,并报财政评审中心审核。四是开展公开招标,签订施工合同。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项目(含材料、设备及施工)建设、监理等实施公开招标,签订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五是组织施工,加强质量管理。按照实施方案,施工单位组织对项目进行施工,监理公司按约定对项目建设进行跟踪监督和管理,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责令及时整改。同时,项目单位安排专人加强现场监督、管理。六是做好组织验收。项目完工后,正在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对项目进行验收。七是加强后期维护。项目正式运营后,计划将后期维护(主要包括数据、设备、网络稳定性等)委托施工单位实施,制定了考评制度,实行服务费与考评结果挂钩办法。同时,签订相关协议,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八是妥善保管资料。对项目设计、申报、验收等相关资料及时整理,并归档保管。
四、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通过开展绩效评价,全面了解、分析2019年度项目实施程序是否规范,后期维护是否完善,资金使用、管理是否合规,项目绩效目标是否实现,进一步健全相关制度,规范资金使用、管理,加强项目后期运行维护,确保项目正常运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绩效评价过程。按照益财绩〔2019〕198号文件要求,严格按照下列步骤开展评价:
1、做好前期准备。抽调专人成立绩效评价工作小组,明确了工作职责,制定了现场评价方案,联系相关部门单位,确定工作安排。
2、明确实施步骤。(1)召开座谈会。组织分管领导、财务及项目负责人等召开座谈会,听取项目建设有关情况介绍;(2)收集核查资料。收集项目建设相关政策文件和项目单位相关制度,查验项目实施合同等,核查相关制度是否完善,项目建设程序是否规范,资金拨付手续是否齐全,是否存在截留、挪用等情况。(3)现场查看。到该项目现场查看,相关单位调查走访,了解相关情况。(4)形成结论,撰写评价报告。
五、绩效评价结果和主要绩效
根据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绩效检查情况,该项目整体绩效分值100分,实得89分,被评为“良好”等级(详见附件:2019年度“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指标计分表)。主要绩效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提升了前端视频智能化感知。雪亮工程三期智能化程度显著提高,全市新建1250路人脸、1490路车辆卡口等新一代华为智能摄像机,将一类点位摄像机智能化占比30%,形成有效的一体化“圈层防控”格局。
(二)整合了视频资源。完成雪亮工程二期700路摄像机、交警659路卡口摄像机、原天网赫山监控视频500路的视频整合接入工作。视频资源共享总平台及综治分平台已接入雪亮三期建设点位、社会资源点位共计3200余路。覆盖了教育局、司法局、劳动局、国土局、政务中心、检察院、城管局等部门及重要交通路口、重要区域、人员流动密集场所,打通了各单位之间的视频信息交换壁垒。
(三)构建了视频侦查实战平台。雪亮工程三期引入视频侦查实战平台,加强了视频监控智能化应用和一线实战效能,完成了以图搜车、特征搜车、多维搜车,人脸比对、车辆轨迹等智能化应用功能。部署了安全准入平台,实现视频接入智能化。2019年9月23日,视频侦查实战平台作为我市雪亮工程三期建设的核心项目部署正式上线。截止目前已利用视频侦查实战平台抓获21名逃犯。有力震慑了犯罪事件的发生,全市治安形势持续好转,人民群众安全感不断提升。
(四)建设了网格化管理平台。一是实现了信息采集多方共享。网格化管理平台全市共划分了网格3135个。目前已采集或导入楼栋信息1339134条,房屋1335630套,人口1881431人。通过多方渠道归整的这些数据,实现多方共享与授权使用。二是实现了社情民意多渠道有效整合。我市制定了网格巡查工作机制,网格员在排查过程中如果发现自己能处理的事件,则立即处理并登记到网格化管理平台,将社区事务记录永久保存。同时网格化管理平台将对接市长热线、在网格事件处置系统统一受理、派发和处置。网格事件处置系统将形成居民诉求的快速响应渠道。三是形成网格化管理“一张图”,实现精细化管理。我市网格化管理平台实现了GIS地理信息管理模式,开发仿三维地图,以图层模式展示,实现精细化管理。通过与视频资源共享平台对接,在网格化地理信息平台实时调取查看网格内的摄像头,构建并完善“天上、地下、部门、中心”社会治理网络体系。四是为绩效考评提供依据。网格化管理平台提供了全套的监督考核机制,根据乡镇、社区(村)、网格员、职能部门工作特性定制考核报表,自动生成考核结果。实时掌握基层动态。
六、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项目统筹管理方面。该项目由市县共同建设,涉及市县乡村四级,工作面广,参与建设的单位较多,全过程管理体制机制需进一步健全、后期运行维护需进一步加强。下阶段将按照全市“一盘棋”,统筹项目管理、运行、维护,实现上下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二)人才队伍支撑方面。该项目作为技术性、专业性较强的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项目之一,对建设、安全、运行、维护等方面的要求较高,而我市信息化人才相对缺乏,支撑力量不足。下阶段将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同时对现有信息化人才队伍实行集中培训或轮训,提升信息化支撑能力。
(三)项目资金管理方面。按照有关要求,专项资金应专款专用,专账管理,目前,项目资金仅纳入单位日常经费统一管理、核算,未单独列账,无法及时、准确反映项目资金使用情况。下阶段将严格按照资金使用有关要求,进一步提升资金规范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