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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完善和落实政府权责清单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29 15:39 作者: 来源: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字体:【大】 【中】 【小】 浏览次数: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益阳高新区管委会,大通湖区管委会,市直及中央、省属驻益各单位:

推行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重要改革任务。近年来,我市编制并公布了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对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推动政府部门全面正确履职尽责、深化“放管服”改革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放管服改革和“互联网+政务服务”深入推进,对权责清单提出了新的要求。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便利企业和群众办事,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根据《湖南省2020年政务管理服务工作要点》(湘政办发〔2020〕9号)、《中共益阳市委办公室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营商环境大优化行动方案〉的通知》(益办〔2020〕11号)和《益阳市落实〈2020年湖南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分工方案〉责任分解方案》(益政改协调〔2020〕2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完善和落实政府权责清单制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完善和落实政府权责清单制度要求,结合机构改革职能划转、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国务院及省市政府调整职权事项和“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践等情况,动态调整政府职权事项,出台我市政府部门权责清单(2020年版),进一步完善权责清单制度体系,着力破解清单标准规范不统一、权责不对等、监督问责不具体、实用性不够强等问题,加快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政府职能体系。

二、实施对象和范围

(一)实施对象。市本级依法行使行政权力、提供公共服务的政府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含各部门、单位的下属机构),党委工作机关加挂政府机构牌子并行使职权的相关机构,中央、省属驻益单位,以及承担供水、供电、供气、公交、通讯、有线电视、银行等公共服务职能的企事业单位,列为完善和落实政府权责清单的实施对象(以下统称政府部门,见附件1)。

(二)实施范围。下列事项纳入权责清单的实施范围:

1.各政府部门在省“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已填报实施清单的依申请类行政权力事项(行政许可、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其他行政权力)、依职权类行政权力事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检查)、公共服务事项,以上三大类事项统称职权事项。

2.各政府部门实际存在、但尚未纳入省事项库的职权事项,必须按“行政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的要求及时纳入,准确填报、发布实施清单;已纳入省事项库、但尚未填报实施清单的职权事项,必须按要求全部引用,并准确填报、发布实施清单。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根据机构改革职能划转情况,结合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情况(截至2020年4月30日止)和国务院及省、市政府调整职权事项情况,在《益阳市政府部门权责清单(2018年版)》(益政发〔2018〕16号)的基础上,梳理划入划出职能对应职权事项,按照优化协同高效和推动职能深度融合的要求,优化职权事项,相应调整本部门权责清单。

1.机构改革中保留且不涉及职责划转的部门,结合法律法规规章变化等情况,梳理规范原有职权事项;保留并涉及职责划转的部门,将原有职权事项与新划入职权事项逐一进行梳理规范,合并形成本部门新的权责清单。

2.机构改革中合并组建的部门,要对合并前各部门原有职权事项进行梳理规范,合并形成本部门新的权责清单;以个别部门为主体整合组建的部门,在梳理原主体部门职权事项的基础上,梳理规范新划入的职权事项,合并形成本部门新的权责清单;新组建的部门,全面梳理规范所有职权事项,形成本部门权责清单。

3.党委工作机关加挂政府机构牌子并行使行政职能的机构,参照新组建部门的做法进行梳理,并以挂牌机构作为职权事项的实施主体形成部门权责清单。

4.市级机构与上级机构设置上下不对称的,市级承担相关职能的机构要主动认领和承接对应的省级部门系统事项目录中的职权事项,统一纳入本部门权责清单。

5.职权事项无部门认领或有争议的,市委编办、市司法局、市审改办根据“三定”规定的职能配置情况,会商确定相关职权事项的归属部门,统一纳入该部门权责清单。

(二)按照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要求,做好职权事项的比对、梳理、核查、规范工作,完善本部门职权事项实施清单。

1.按省市要求,持续完善依申请类行政权力事项目录,未引用相关目录事项的,必须按省市要求引用,填报并发布实施清单。

2.根据湘审改办发〔2019〕5号文件要求,结合机构改革后的职责变化情况,进一步梳理本部门依职权类行政权力事项,完善实施清单,确保事项无遗漏、不重复。

3.认真比对《湖南省公共服务事项目录(2020版)》(湘政办发〔2020〕19号)和省“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公共服务事项库中涉及本部门的公共服务事项,以及本部门实际已经提供的公共服务事项(可参考益政办发〔2018〕8号文件公布的《益阳市市级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按照事项无遗漏、不重复的要求,梳理本部门公共服务事项;严格按照国家关于公共服务事项实施清单要素填报要求,完善本单位公共服务事项实施清单(相关具体要求参照湘审改发〔2019〕3号文件执行)。

(三)明确行使职权(含行使行政权力、提供公共服务)的责任及追责情形。按照权责一致、有权必有责的要求,根据职权事项的职责定位和工作任务,逐一厘清与行使行政权力、提供公共服务相对应的责任事项和追责情形,落实责任主体。

1.明确责任事项。责任事项作为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职过程中应当承担的责任,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将履职过程分解为不同环节,对各环节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履行的义务进行详尽描述,使每一项职权事项都有对应的责任事项,有明确的标准和规范。

2.问责情形。列出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应对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问责的情形。

(四)根据政府部门职权运行工作实际(如5年以上无办件等)和有关要求(如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等),对其他需要调整的职权事项提出调整意见。

(五)职权事项及其责任事项统一规范到权责清单中,实现 “一表两单”、“两单融合”,构建权责匹配、简明实用的清单模式。

(六)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与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公共服务清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清单等紧密衔接,体现联动性、整体性。

(七)在梳理权责清单的基础上,按有关部门要求及文件规定,对应制定、调整、完善职权运行监管细则、职权运行流程图和廉政风险点。

四、实施步骤

(一)自查自清阶段(6月10日前)。对照主要工作任务,全面梳理本单位权责清单事项,同步填报调整意见、调整后权责清单、依据目录等表格。部门所属单位承担的权责清单资料由主管部门统一报送。承担供水、供电、供气、公交、通讯、有线电视、银行等公共服务职能的企事业单位,作为职权事项的实施主体,分别由其负责归口管理、或衔接协调的市直部门审核把关后报送权责清单资料。

1.填报《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联络信息表》(附件2)。各部门要明确分管领导,安排熟悉清单制度建设的人员承担具体工作。各部门联络信息表(电子版)于6月1日前报送至591655220@qq.com。

2.填报《权责清单调整情况表》(附件3)。按照划入、划出、取消、下放(属地管理)、合并、规范等调整类型,规范填写职权事项的名称、类型、依据、编码等内容,准确填写权责清单调整情况及理由。填报《市级部门职权事项依据目录》(附件4),将本部门所有职权事项依据进行汇总比对,随表附以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部门“三定”和机构职能转隶等依据资料。填报《部门长期无办件(5年以上)的职权事项》(附件5)。填报《调整后的权责清单》(附件6),其中涉及责任清单部分,以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准确填报各环节的具体责任;涉及新增的职权事项,同步制定职权运行监管细则;撰写《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说明》(附件7)并正式行文。以上4个报表(分别经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审定后加盖单位公章)及1个说明,纸质件一式3份,于6月10日前报市审改办(办公地点: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务服务大厅三楼行政审批改革科),同步报送资料电子版至591655220@qq.com。

3.权责清单没有调整的单位实行零报告。

(二)审核报批阶段(7月31日前)。

1.市审改办牵头,成立由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有关科室人员、区县(市)审改工作业务骨干组成的审核工作组,对各单位报送的职权事项有无遗漏、与省平台目录是否匹配等进行审核,于7月20日前提出审核意见反馈各单位修改。

2.市委编办对各单位经市审改办报送的权责清单与“三定”规定衔接情况进行专项审查,于7月20日前提出审查意见反馈各单位修改。

3.市司法局对各单位经市审改办报送的权责清单进行合法性审查,于7月20日前提出审查意见反馈各单位修改。

4.各单位根据市审改办、市委编办、市司法局审核审查的反馈情况,对权责清单进行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形成本单位《权责清单》(公示稿),在各单位网站公示、征求意见、再次修改完善后,于7月31日前报市审改办汇总。

(三)行文公布阶段(8月31日前)。市审改办汇总各单位《权责清单》(公示后修改稿,格式参见附件6),报市政府按程序办文,形成《益阳市政府部门权责清单(2020年版)》。除保密事项外,各部门在政府门户网站、“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和各部门网站等平台设定固定板块,完整、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权责清单的基本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巩固提升阶段(9月30日前)。严格执行公布的权责清单,推进履职尽责。动态调整权力运行监管细则、权力运行流程图和廉政风险点等。

五、有关要求

(一)强化主体责任。本次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是市级机构改革后的首次调整,涉及部门多、范围广、任务重、时间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落实清单调整主体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严格按照调整要求认真梳理,做到应调尽调、不留死角,确保清单内容合规有效。

(二)强化统筹协调。各部门要加强沟通交流,严格把握时间节点,按时按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职权事项划入部门和划出部门要加强衔接,划入部门要主动征求划出部门意见,确保清单调整达成一致。市级部门要积极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沟通衔接,并及时指导区县(市)相应部门开展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确保权责清单要素统一规范,努力实现省、市、县三级权责清单目录基本一致。

(三)强化督导评估。市审改办将完善和落实政府权责清单工作纳入2020年度放管服改革绩效考评和营商环境考评内容,适时对各单位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导评价,确保按时按质完成任务。

各区县(市)参照市级做法,做好完善和落实本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相关工作。

(联系人:席易佳、夏虎;联系电话:6180018;QQ工作群:2020权责清单事项梳理群, 群号码:630087207)

附件:1.市直和驻益权责单位名单

2.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联络信息表

3.市级部门权责清单调整意见表

4.市级部门职权事项依据汇总目录

5.部门长期无办件(5年以上)的职权事项

6.调整后市级部门权责清单

7.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说明(参考模板)

益阳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5月29日


附件1

 

市直和驻益权责单位名单(53个)

 

益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益阳市教育局、益阳市科学技术局、益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益阳市公安局、益阳市民政局、益阳市司法局、益阳市财政局、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益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益阳市生态环境局、益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益阳市交通运输局、益阳市水利局、益阳市农业农村局、益阳市商务局、益阳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益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益阳市审计局、益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益阳市应急管理局、益阳市林业局、益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益阳市统计局、益阳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益阳市扶贫开发办公室、益阳市医疗保障局、益阳市档案馆、国家税务总局益阳市税务局、益阳市烟草专卖局、益阳市气象局、益阳市邮政管理局、中共益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事业登记管理局)、益阳市新闻出版局、益阳市国家安全局、益阳市国家保密局、益阳市消防救援支队、益阳市地方志编纂办公室、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益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益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益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中共益阳市委办公室(档案局)、湖南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示范区益阳东部新区管理委员会、益阳市残疾人联合会、益阳市统战部(市侨办、市民宗局)、益阳市自来水公司、国网湖南省电力公司益阳供电分公司、益阳市燃气公司、益阳众旺公交公司、益阳市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益阳国安广播电视宽带网络有限责任公司、人民银行益阳中心支行

 

 

 

 

 

 

 

 

 

 

 

 


附件2

 

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联络信息表

 

单位名称

分管领导

牵头科室

牵头科室负责人

经办人员

电子邮箱

 

 

 

姓   名

办公号码

手机号码

姓  名

办公号码

手机号码

 

 

 

 

 

 

 

注:为便于汇总,此表格请用Excel填报。

 


附件3

市级部门权责清单调整意见表

 

填报单位:           (公章)                                                           填报时间:         

序号

职权

类型

职权

名称

编码

      

调整类型

调整意见及理由

备注

 

 

 

 

 

 

 

 

注:1.“实施依据”应规范填写依据名称、条款及具体内容;涉及依据颁布、修改、废止的,要注明实施、修改、废止的文号及时间。

2.“调整类型”应写明划入、划出、取消、下放(属地管理)、合并、规范(职权类型、事项名称、实施依据等)等具体意见。

3. 为便于统计,此表格请用Excel填报。

 

 

附件4

市级部门职权事项依据汇总目录

 

填报单位:              (公章)                                                      填报时间          

序号

依据名称

发文字号、时间

层级

依据类型

备注

1

 

 

 

 

 

2

 

 

 

 

 

3

 

 

 

 

 

 

备注:1.依据类型为“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其他”等;层级为“国家、部委、省、省直、市”等。

  2.依据目录包含本部门所有职权事项依据。目录汇总以2018年清单事项的依据为基础,新增本次动态调整的依据。其中,涉及本次动态调整的职权事项依据,在备注栏写明“颁布”、“修改”、“废止”等。

3.为便于汇总,此表格请用Excel填报。

附件5

部门长期无办件(5年以上)的职权事项

 

填报单位:              (公章)                                                      填报时间          

序号

职权事项名称

职权类型

无办件主要原因

备   注

1

 

 

 

 

2

 

 

 

 

3

 

 

 

 

 

备注:1.职权类型按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公共服务等职权分类进行填写。无办件主要原因,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如本市辖区内长期无此类管理对象等,较复杂情况可另附说明。

  2.为便于汇总,此表格请用Excel填报。

 

附件6

调整后市级部门权责清单

 

填报单位:              (公章)                                                     填报时间            

序号

职权类型

职权名称

编码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

备注

 

 

 

 

 

 

 

 

注:1.“实施依据”应规范填写依据名称、条款及具体内容;依据要注明实施、修改的文号及时间。

2.“责任事项”应写明受理、审查、决定、送达、事后监管等环节的具体责任;“追责情形”应写明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

责,政府部门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的情形。

3.为便于统计,此表格请用Excel填报。


附件7

 

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说明(参考模板)

 

市审改办:

现就我单位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说明如下:

一、总体情况

说明本单位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组织实施总体情况。

二、具体调整情况

我单位原有行政职权X项,其中:行政许可X项、行政处罚X项、……公共服务X项。此次共调整X项,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1.划入情况。……

2.划出情况。……

3.取消情况。……

4.下放(属地管理)情况。……

5.合并情况。……

6.规范情况。……

……

调整后我单位共有行政职权X项,其中:行政许可X项、行政处罚X项、……公共服务X项。

我单位已就市级机构改革涉及的职权事项征求划出部门意见并达成一致。

我单位已就下放区县(市)的职权事项开展承接能力评估,征求相关市直单位和区县(市)意见并达成一致。

三、问题建议

就权责清单制度建设中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策建议。

                      单位名称

                       2020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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