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
你中心《关于春节期间提高巡游出租车运价的请示》收悉。鉴于中心城区巡游出租车作为城市客运的特殊服务行业,参运时间长、劳动强度大,特别是春运期间客运量大的实际情况,为缓解城市客运运力与运量的矛盾,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根据省发改委《关于加强春运期间城乡道路客运价格监管的通知》文件精神,参照周边城市的做法,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公历2020年1月24日至1月30日春节假日期间(即农历十二月三十日至正月初六)7天内,出租车票价在表外另加收4元,2月11日(正月初七)零时起恢复执行正常票价。
二、你中心要切实加强春运期间巡游出租车客运票价的管理,严格按规定的时间和价格执行,不得另外加价或拒载,违者按乱收费处理。
三、你中心要根据我委出租车调价批复,将调价的起止时间、标准和要求由你中心下发通知到出租车运营企业,出租车司机收费时须出示你中心下发的调价通知,并向乘客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特此批复。
益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