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汤女士在益阳高新区市场监管局申请办理小餐饮经营许可证,并当场拿到了全市第一张通过“告知承诺制”办理的《小餐饮经营许可证》。
“小餐饮许可实施告知承诺制,办证立等可取,真是太方便、太快捷了。”汤女士拿到证件后,不由发出这样的感叹。
为方便企业群众办事创业,更好地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益阳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湖南省全面推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对辖区内经营场所面积不足50平方米,有固定门店,从业人员少,从事餐饮服务的小餐馆、小吃店、小饮品店等小餐饮店核发小餐饮许可证,并采用告知承诺制。申请人提出小餐饮经营许可办理申请,基层监管所出示《小餐饮经营许可告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适用范围、许可依据、法定条件、提交材料、违反承诺责任等内容;申请人按照《小餐饮经营许可告知书》《小餐饮经营许可承诺书》进行自查,符合告知承诺要求的,作出承诺并提交材料,市场监管所可以不再进行现场核查,直接当场发放《小餐饮经营许可证》。
此次“告知承诺制”小餐饮经营许可证的颁发是益阳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的最新成果,标志着今后小餐饮经营户真正实现“最多跑一次”。
益阳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告知承诺制”并不意味着放松食品安全监管,而是对市场监管部门事中事后监管提出了更高要求,执法人员将在经营户取得许可后30个工作日内开展上门检查,发现经营者不遵从告知承诺书上的内容诚信经营的,要求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将依法撤销行政许可决定。